
一、照明與工業用電能否分別裝表?
提問背景:315KVA 變壓器中,100KVA 用于工業照明(單價高于工業用電),215KVA 用于工業生產(3 路輸出:150KVA、40KVA、40KVA),希望分開計量以優化電費結算。
觀點一:理論上可分別裝表,但需與供電部門協商具體計量方案。因工業照明與生產用電電價不同,分開計量能精準核算成本,避免按比例分攤的誤差。例如,若照明負荷實際用電量占比低于 100KVA,單獨計量可減少電費支出。
觀點二:若供電部門允許 “按負荷比例分攤”,需注意負荷波動的影響。例如,當照明負荷未達 100KVA 時,按比例分攤可能導致電費偏高,因此單獨裝表更靈活。但需確認供電局是否支持多回路獨立計量,以及計量裝置的安裝規范(如 CT 變比、表計精度等)。
結論:建議以 “單獨裝表” 為首選方案,提前與供電局溝通計量柜配置要求,避免后期改造成本增加。
二、電容補償柜的補償量如何確定?
爭議點:現有建議存在 “按變壓器容量 20%-30% 估算”(63-95kVar)與 “需詳細計算” 兩種觀點。
支持估算的觀點:對于初步設計,可按變壓器容量 25% 估算(約 78kVar),適用于負荷較穩定的場景。例如,若工業生產設備以電機為主(功率因數約 0.7-0.8),補償后目標功率因數 0.9 時,估算值可滿足基本需求。
反對估算的觀點:估算存在明顯缺陷。需考慮:
負荷特性:150KVA 工業回路若為感性負載(如風機、水泵),啟動時無功需求大;
需要系數:實際運行負荷可能低于裝機容量(如 150KVA 回路負荷率 60%);
現有功率因數:若未實測,按 0.8 計算補償量可能偏差較大。
正確做法:應采用 “需要系數法” 詳細計算:
統計各回路有功功率(P)、無功功率(Q);
確定補償后目標功率因數(如 0.92);
補償量 Qc = P×(tanφ1 - tanφ2)。
例如,若總有功功率 250KW,現有功率因數 0.75(tanφ1=0.88),目標 0.9(tanφ2=0.48),則 Qc=250×(0.88-0.48)=100kVar。
三、低壓配電柜如何設計?
現有方案討論:
方案一:4 臺屏(計量柜 + 進線柜 630A + 補償柜 160-180kVar + 出線柜),出線柜配置 63A×4(照明)、315A×1(150KVA 工業回路)、100A×2(40KVA 回路)+ 備用開關。
爭議點:315A 開關用于 150KVA 回路是否足夠?
150KVA 三相負荷電流 I=150/(√3×0.4)=216A,315A 開關額定電流滿足(1.45 倍安全系數),但需確認開關脫扣器整定電流(建議 250A)。
方案二:2 套 GCS 柜,含出線主開關 630A + 計量,動力柜配置 315A×1、100A×2、63A×4。
優化建議:
照明回路 4 路 ×63A 開關,需考慮三相平衡分配(每相 1-2 路);
工業回路中 150KVA 回路用 315A 開關,40KVA 回路用 100A 開關(40KVA 電流約 58A,100A 開關留 40% 余量);
備用開關建議配置 2 個 100A 或 63A,便于后期負荷擴展。
四、總結與下一步行動
計量問題:立即與供電局確認多回路計量許可,同步設計計量柜 CT 變比(如照明回路 200/5,工業回路 500/5)。
補償量:停止估算,實測各回路功率因數或按設備參數計算,建議補償量取 100-120kVar(分 10-12 路投切)。
配電柜設計:
進線開關 630A(額定電流滿足 315KVA 變壓器低壓側電流 455A);
出線柜按 “照明 4 路 + 工業 3 路 + 2 備用” 配置,開關選型需結合電流計算與脫扣器參數。
備注:設計需符合 GB 50054《低壓配電設計規范》,并出具詳細的負荷計算表與系統圖,避免憑經驗估算導致設備選型偏差。